星期二, 十月 24, 2006

《放逐》


《放逐》是杜琪峰拍的最新的一部电影。据说是1999年拍的《枪火》的后续篇。原先《枪火》里的那五大将除吕颂贤换成张家辉外,其余四人吴镇宇、黄秋生、 张耀扬、林雪尽数出马。最近几年在杜琪峰导的片子里出现的男角,如任达华、张兆辉、林家栋、任贤齐等基本都出动了,整个一“杜家班”,堪称超白金阵容。

故事发生在澳门回归前夕,张家辉枪击黑帮老大大飞哥(任达华饰)后和家人潜藏在澳门,任达华派出黄秋生和林雪去追杀,而吴镇宇和张耀扬也到了澳门保护辉。 五个人为了给辉的家人留点身后钱,接了单去杀澳门的另一黑帮老大林家栋,之后阴差阳错地发生了许多故事,最后,除了辉的老婆和孩子,没有一个人能幸免。

影片要表述的是江湖道义、友情、责任之间的矛盾冲突。这五个人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因为职责所在,黄林二人要杀死辉,他们要维护江湖的规矩,尽管心里很痛 苦;吴、张两人却是尽一切去保护自己的朋友,尽管这要冒着生命危险。因此他们也没有选择必要时杀死黄、林,虽然这也是他们的朋友。结果他们发现事情没有解 决的办法,只有放逐自己。他们不知道该往何去,该做什么,任何一个分叉口的决定,该往左走还是右走,要不要劫车,他们都要通过抛硬币来解决。当他们劫了一 吨的黄金准备逃往外地时,任达华打来电话说辉的家人在他手上,要他们立即出现。五个人愤怒了,这一次他们看也不看地把硬币砸入水中。最后是同归于尽的大结 局。

这部影片继承了杜琪峰贯有的独特的江湖理念和冷峻中带着黑色幽默的风格。是一部不错的打发时间的电影。但有的媒体把它说成是经典电影,我就不敢苟同了。

《放逐》只不过是杜琪峰对过往作品的一次重复。不论从剧情的设计上,人物性格的刻画上,还是江湖理念的表达上,都可以在他的旧片中找到痕迹。看惯了他的作 品的人,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典型的杜氏风格,也许一下子就会喜欢它。可什么菜吃多了,都会有点腻味,厨师得加点佐料或是改进下烹调方法才能招得客回头。几位 演员似乎越来越懒了,好象他们觉得绷着脸,穿上风衣,握着枪,摆个造型就是表演了,就他妈的牛逼了。他们也是在重复过去的作业。也有好看的地方,在诊所的 那场枪战就不错。杜琪峰在江湖理念的道义、友情、责任中又再加入了一点个人在现实中的无助和迷茫,也算是有点突破。

杜琪峰的黑帮电影在香港乃至整个世界都是独竖一帜的。由之前的《一个字头的诞生》到《枪火》再到《黑社会》系列,可以看到他的不断变化和进取。他努力在打 造他的“黑色世界”,他独到的理解,张弛有度的调控,精心设计的故事,使他成就了在黑帮警匪片的地位,至少在香港他是NO.1。他的很多片子叫好又叫座, 真的可以称之为经典。可在《放逐》中,它只能称之为对经典的重复,所以我只把它列入好看的电影。

期待杜琪峰在下一部电影中有新的突破。

PS:令人郁闷的是我看的是国语配音版,在结尾处出现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处理,就象《龙城岁月》的国语版结尾一样,而后者的粤语版是截然不同的。建议大家看粤语版的《放逐》。

香港瓶,美国酒。


长久以来,好莱坞作品一直是香港和亚洲电影模仿的榜样,很多作品换了个时间和空间就搬到电影里去,诚实的说,大多数东西不堪入目。随着全球化的日益发展和亚洲导演新势力的崛起,亚洲的电影受到了全世界越来越多的瞩目,有些电影被好莱坞买回去重新翻拍,香港的《无间道》就是其中的一部。

美国版的《无间道》名字叫《无间行者》,集中了一大批大牌明星,如杰克·尼克尔森(Jack Nicholson),马特·戴蒙(Matt Damon),里奥纳多·迪卡普里奥(Leonardo DiCaprio),马克·沃尔伯格(Mark Wahlberg),导演是鼎鼎有名的马丁·斯科赛斯 (Martin Scorsese)。可能是因为起源是来自中国,冥冥中受到了中国“一人一龙,一群成虫”的诅咒,那么多明星扎堆,反而都没有什么出彩。

故事的大体框架还是与香港版的《无间道》相似,只是表现人物性格上有很大差别。我一直认为象这种黑帮片的体裁,风格上应该是冷峻的。里面的人物应该是行动派而不是口头派,所以他们应该是做的多而话很少,尽可能的用镜头表达人物要说的话,即使说话也是必要的故事交待、人物性格剖析。这样就给观众一个紧凑、压抑、真实的感觉。

在《无间行者》里,里奥纳多饰演的卧底警察满嘴的脏话,整部电影里话说个不停。里奥纳多努力想表现一个卧底警察的精神痛苦、人格分裂,可他太浮了,有点直白,没有表达出人物内在的张力和爆发力,倒是有点象张牙舞爪。

马特·戴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演员,他在《心灵捕手》里的表演非常的棒,而那部电影是他和好朋友本.阿弗莱克一起写的剧本,他也算得上是个有头脑的人。在这部电影里,他饰演刘德华演的角色,在表演上他比里奥纳多好一点,可我觉得他也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他没有表现出人物对自身身分的迷惑和与命运的抗争,而他更象是个没有技术含量的只会泡妞的花花公子。

杰克·尼克尔森不用多介绍了,老牌的奥斯卡影帝,国外的媒体评论他是里面表现最好的,可以用精彩绝伦来形容。在我眼里,黑帮老大应该是个很有威严,富有个人魅力的人。可我看到的只是一个多疑、神经质、唠唠叨叨、披头散发的老头。

我的判断也许是因为我的先入为主,更有可能是两国的文化不同,因此导演对故事的理解也大不相同。

马丁·斯科赛斯在里面加入了一段两个男主角和一个女心理医生(身分相当于陈慧琳和郑秀文的混合体。天啊!)的感情戏。导演是想通过增加情感的戏份来帮助观众挖掘人物的内心,可显得太牵强了,也减慢了影片的节奏,使得一个精彩的故事流于模式化、平庸化。在一些细节上也处理不好,在交易的那一场戏,竟然没有要求上交手机,也许是老大觉得,虽然我们是黑社会,也要讲人权。黄秋生和梁朝伟互通摩斯密码的桥段在这里没有用上,难倒就想不出其他路子了吗?好莱坞的想象力就如此贫乏了吗?也许吧,所以他们在电影里加上中国政府找黑帮买偷来的电脑芯片。香港版里,黄秋生和曾志伟在警局里那场火花四溅的对手戏,让人看到了两个对手间的不同的性格,一个冷静,一个嚣张。在美国版式里却变成了警察在路边的一次虚张声势的恐吓。导演给人物的台词太多了,应该用镜头去推动故事,而不是用一堆可有可无的废话。

在我看来这部电影浮夸、松弛、过度表演,人物呆滞,情节牵强,149分钟的电影过了90分钟我才稍微提起点精神,没再打盹。如果不想浪费时间的话,换另一部电影看吧;如果你只是想打发时间的话,换另一部电影看吧。

《教父》做为多年前的经典,如今在美国已经没有人欣赏了,也许是导演们不想重复过去的演绎方式,他们在寻找新的突破。也许是我的怀旧和落伍,我欣赏的黑帮片是冷峻的、黑色的、紧凑的、张驰有度的、带有宿命感的,杜琪峰的作品就很有味道。美国人应该重拍他的作品。

可也许中国的黑帮片就只能植根于中国的土壤,就象晏子说的“桔生于南为桔,生于北为枳”。不深刻理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根源,以为随便拿了瓶子回去加入自己的酒就一定好卖,那未免太天真了。殊不知这酒和瓶子是相得益彰,少了哪一个,味道就不对了。

一路上

6:45pm,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我来到了公交站。站台上竖着许多杆站牌,我在它们之间穿梭,找寻着自己的方向。似乎有很多车到那,可眺望远处似乎又是遥遥无期,所能做的只有耐心。

终于车来了,上车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已经是过了下班高峰期,车上的人不多,空出许多位子。大家都忙碌了一天,一脸的倦容。正对着我坐的是一位30多岁的妇女,身上穿着一件米黄色的针织混纺的上衣,一条浅紫色的套裙,脚上是一双与裙子颜色相同的中跟皮鞋,鞋子的后帮有一小块擦痕,鞋跟被磨成 了向前倾30度的小斜坡,掌部的鞋纹已模糊不清了。脖子上戴了一条珍珠项链,左腕上戴了一个玉镯,两件物品发散出呆滞的光芒,不是真货,但可以看出来,她细心打扮了自己。她应该是在商场做销售的。在她手里有一个黄色的塑料袋,依稀可以看见里装了两把上海青和两个菠萝包。下了班,她往家里捎回晚餐的青菜和第 二天的早餐。她打了个哈欠,又继续闭上眼打起盹来,身体随着汽车的摆动而晃来晃去。

在她的旁边是一对母女,妈妈是来接女儿放学的。女儿很精神,跪在座位上看着司机开车,身体扭来扭去。妈妈看来有点累,也有点饿了,她把书包放在大腿上,自己喝起了一盒酸奶。

在我右侧,一个男孩旁若无人地打着手机,时不时发出会心的、青春爽朗的笑声。声音在空荡荡的车厢里回荡,显得与周围如此的格格不入。环顾四周,个个挂着僵硬的、提防的脸,疲倦的脸上写着“拒人千里”。也许是我的样子有点凶恶,女同志们下意识地抓紧了身前的皮包。

我只好把视线转向车外。在左边的广场只有廖廖数人,路灯也没开完,昏黄寂廖的灯光显得周围了无生气。而在马路另一侧,一字排开的几家大酒楼,灯火辉煌,人 声鼎沸。抬头看见楼上的食客坐在宽大的落地窗前推杯换盏,在上面可以看见不远处的湖景。我有点仇恨他们,也许是因为需仰视的缘故,也许是因为他们已经可以坐下吃饭了,而我们一车的人还在路上奔波。

一路上,走走停停。进站时,总有人上来问,这辆车去不去哪里或哪里?得到否定的答案时,他们脸上露出了失望的神情。车子出站了好远,我还在想,他们能找到了自己的车吗?他们能等到了自己的车吗?

终于,我到站了。下了车,看着周围熟悉的建筑,原先城市里冰冷生硬的味道,慢慢地温暖柔软起来,家就在前方。

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