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十二月 31, 2006

何处安身

国占领了伊拉克,挑选了他们中意的领导人,任命了自己的法官,宣判了萨达姆的死刑。昨天老萨挂了。


老萨该不该杀,这不关我的事了,这是伊拉克人民选出的法官做出的裁决,属于别国的内政,按照官方的说法,不干涉他国的内政——如果干涉不了

我只是奇怪为什么要使用绞刑?这种极不人道的方式早已在很多国家废除。犯人会因窒息而死,象溺毙一样,非常的痛苦。按我的设想,应该是注射氰化物,15秒内死去,痛苦极少,走得轻松一点,不至于死得面目狰狞。美国不是要在伊拉克建立民主吗,那就从这做起吧。

只是布什大叔要树一面大旗,用绞架做旗杆,萨达姆的尸体做旗,迎风飘扬在伊拉克的土地上,以此来证明入侵伊拉克是正义的,虽然领土被践踏,百姓流离失所,骨肉相残,但暴君已被铲除,人权高于主权。照此看来,布什选择北朝鲜做下一个目标也不足为奇了。

只是我们处于一个多么危险的年代,只要强者一声我给你自由,他就可以破门而入,把打老婆的男子踢出家门,不顾妻子的哀求“不要伤了我老公”。

我们又真的有多少自由,我们的处境不也是如此吗?世界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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