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一月 08, 2007

剃头

觉中,头发又长了,该理发了。

小时候理的是小平头,规规矩矩,好孩子一个。到了初三,开始梳起了37分头,每天起床细心地用梳子沾水把那条缝梳出来。高一的寒假,烫了个中分,出了发廊,两天没舍得洗头。放假回校,上英语课时被老师叫了起来,笑着问我,庞庞,你烫了头发啦?我的脸唰的一下赤到了尾龙骨。

理发是件很麻烦的事,人少的怕手艺不好不敢进,人多的又没有心机等。发廊的师傅嫌我这几块钱的生意太小,老是把我往后推,让我等了又等;而且里面的姑娘总是有意无意地用她丰满的乳房往我身上蹭,搞得我心扑扑地乱跳,实在是怕弄出心脏病来,只好再不去了。我最爱的是去那些老国营店,里面的老师傅一个个穿着洁白整齐的衣服,动作不慌不忙又干净利落,看起来就让人踏实。只是这些店不太好找也越来越少,寻找它们就象寻找白鳍豚。每次去,人也不多,等上一会就到了。也不用和老师傅交待什么,两个字“照旧”,闭上眼睛睡上一觉,醒来后一头的清爽。

常去的理发店象城市里的老房子,一间间被推倒,重新建起了高楼大厦,老的店换成了发型艺术屋,里面的俊男美女一个个时尚新潮,收费贵得惊人。我不敢入内,只好再次踩着单车上路,满城找寻老店。

1998年的一天,我忽然突发奇想,自己的剃个光头会是怎样。结果觉得效果不错,原来我的头形还是很适合光头的。于是,到照相馆留了影,还寄给了阿平、小廖。照片里我看起来很凶,符合我梦境里的形象,可能是黑社会片看多了,有点想当盅惑仔。从此这个发型成了我的常用发型,偶尔会留个平头,但基本上就是它了。

领导看见光头,心里反感可又无话可说,毕竟这是个人选择,难道只许领导谢顶不许百姓光头。能让有的人不高兴,我真的很开心。光头让我看起来象是刚从“山上”下来的,买东西时,老板不敢吃得太黑。病人也不敢惹我,有时我能偷偷懒,如果你在医院里看到一个光头的医生呆呆地坐在那思考人生,很有可能是我了。

第一次剃光头时,是因为我想做一件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来扰乱我死水般的生活。后来它更多的是为了某个誓言。比如戒烟、晨跑、认真学习、考职业医师、克服懒惰......开始时,总是干劲十足,可当头发渐渐长长,激情却慢慢褪去,而健忘仿佛和头发的长度成正比。我一天天地淡忘那斩钉截铁的誓言,下一次理发,看到变长的须发,它才又回到我的脑海,于是又是一个光头。

前些天理发时,想到一些自己未完成的事,也想剃个光头。可一想到过去,就打消了念头。这有用吗?我还需要这个符号吗?我还需要它来骗自己吗?我,庞庞,曾经想到过要去改变,虽然每一次都没做到,可是我毕竟想到了。不要再自我欺骗了,没做到就是无能,再自我麻醉就是无耻了。

天冷了,头上没毛会觉得更冷,刺激血管收缩,对心脏不好。这才是最重要的。头发就是头发,它不是闹钟或警示板。

最后,我只是把头发剪短。这几天,11pm关电脑,11:30pm睡觉,我都没有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