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四月 18, 2007

我保留

婆的车子年审时发现了一条违章,我赶到交警处处理。

受理的是一位警花,年轻、冷艳,是我这种M型男人喜欢的类型。一查,原来去年7月份被电子警察拍到有一次违章——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代码 1018,罚款100元,不扣分。警花说,现在接不接受处罚。我听着她冰冷的声音,骨头都酥了,要,要,官人我要!警花丢出一张《公安交通管理局简易程序 处罚决定书》,要我照着桌上贴着的模板画压签字。模板签字栏旁边有一行备注,上书:对上述处罚无异议。我依葫芦画瓢照填了上去。

出了门, 我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怎么我就无异议了?!我还没看录像,还不知道是不是交警弄错了。我选择当场接受处罚是因为老婆不方便出门,而我的驾驶证明天就要过 期,今天已经17号了,如果要换证,不知道月底前能不能办好,车子超期年审可是要罚钱的。所以,我才选择了当场接受处罚。

不过,我也知道,有很大的可能是我真的违章了。那条路右拐弯车道经常被直行车辆占驻,我通常只有从非机动车道上拐过去。我也并不真的想看录像,我会接受处罚的。

就如同上馆子吃饭餐前小点,也不事先声明,也不管你吃不吃,先上了再说,买单时一并算上,这类陷阱随处可见。馆子可以不上,在家 吃方便面也饿不死,可差馆不能不去。只 是一切未被证实,一切还有可能的时候,我放弃了置疑的权利。那备注就是对方的免责条款,从根子上断绝了本来他该承受的风险,把一切责任转嫁到我的身上,交警也可能冤枉人的。签字 时,犹豫了一下,可挣扎的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妥协了。本来,我至少可以问一声,能不能不填备注。

我被自己的懒惰、无所谓征服了,被公权设置的格式文本征服了。很多时候,我们瞬间的软弱就进入对自己不利的局面,而有人在身后阴阴的冷笑。后人循着前例鱼贯步入,沉默的人越来越多,设定规则的人却越来越宽心,而我们失去了改变的力量。

也许是习惯了由别人设定规则,而别人也因此习惯了替我们设定规则,见了权威,我们总有点做了坏事的感觉,心虚。但是,即使我们被裁定做错了又如何呢?对任何结论的置疑是我们公民的权利。

下次,我会填上:我保留异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