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一月 23, 2008

冬天里的一根火柴(转)

的记忆很差。以前的旧闻,当时能让人热血沸腾,可随着时间流逝,相同的信息不断传来,再也不会感到诧异,比如黑窑工 。如今时近春节,屋外寒风刺骨,不知他们到家了吗?近日牛博网上很多博主都贴了这篇文章 ,我也在这转一下,明天就去汇钱。力量微薄,可就象连岳 说的,让这微小的火花在真实的人性里发光 ,照亮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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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黑窑母亲群体及获救窑工派过年红包“网友送温暖”活动捐款方案

现实之于他们如此坚硬,我们可能没什么办法帮到他们什么忙,但至少可以让他们感受到世界还有人性的柔软的另一面。

所以,发起这次对部分黑窑母亲及获救窑工送过年红包的募捐活动。

以下是我们准备送红包的黑窑母亲及获救窑奴名单,他们只是黑窑受害者的一小部分,鉴于没有公开全面的信息来源,我们暂时只能做到这一步。

捐赠人:所有自愿参加送温暖活动的网友

组织者:IAMV

受益人:失踪窑工袁学宇家长袁成、柴长青家长柴伟、苗全(又名苗旭鹏)家长苗立松、霍晨阳家长霍耀周、赵永民家长赵臣义、李鹏家长蒋花荣、秦明辉家长李玉亲、何建强家长何大楼;怀疑被掳为窑工的陈昌家长王小丽……等

获救窑工张文龙(化名)、李耀锴、陈小军、庞飞虎、周道明、肖文龙、刘亚飞、刘伟等

接收捐款的银行帐号:4060101-01880211765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崇外大街支行 崇文区崇外大街44号

户名:钭江明

期限: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21日(正月十五)24时。

规则:

一、捐款汇至上述银行帐户;当你向上述帐户汇款时,表示你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方案,视为你已经同组织者达成捐赠协议。

二、截至2008年2月21日(正月十五)24时,将所有捐款以现金或实物方式送给受益人。

三、分别给每个受益人的数额由组织者IAMV与辛艳华、罗永浩、王小山根据受益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及个人意愿共同商讨决定。

四、受益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名单,捐款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组织者公布所有受到捐助的受益人名单。

五、受益人自由支配获捐款项。

阳光保障措施:

一、罗永浩先生保管捐款帐户存折,保证不将该存折交给他人,并定期公布接收捐款的金额(公布频率不低于七天一次)。

二、王小山先生掌握捐款帐户密码,并保证不将自己掌握的折卡密码泄露给他人。

三、罗永浩先生、王小山先生、IAMV承诺仅在三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方可提款。

四、IAMV承诺捐款帐户提出的款项将仅交付给受益人。

五、取款及向受益人汇款的过程,由律师见证。

撤销捐赠的流程:

一、捐赠人在捐款后一个月内有权撤销捐赠。

二、要求撤销捐赠的,需要提交汇款凭证原件供组织者或组织者指定的人士查验。

三、核实汇款信息属实后半个月内,组织者将相应的款项退还给原汇款人(退款时,收款帐号为原汇款人、原汇款帐号)。

更多关于再度失踪的窑工的文章见http://lansidai.bullogger.com


连岳又为此写了篇
关于捐款的附加建议,深为赞同。

刚转贴完《为黑窑母亲群体及获救窑工派过年红包“网友送温暖”活动捐款方案》,就有陕西的朋友留言问“是否数目不限?”从我的理解来看,是的。

这个方案是我信得过的三个朋友在操持,所以我很支持,我的捐款这一两天也会打出,但是你如果转载了这份建议却没有能力捐款,或者最终并没捐款,我也不认为你在道德上有什么缺陷,转载、转告这个捐款建议本身就是善举。

这个社会施加给黑窑工及其父母的惨剧,已不是金钱可以补救,这个捐款活动本身的诉求反而更在于我们没有忘记,说句大道理,窑奴在中国当下出现,我们每一个人都得概括承受其羞耻。

我倾向于认为你捐一笔小钱就可以了,五块钱、十块钱就行了;一万个人总共捐了五万远比一个人捐了五万来得有意义;我不认同为了做善事影响你自己的生活,但愿这个捐款帐号能收到数量汹涌的小额捐款,而不是孤单的大额捐款——这表示普通人在改变这个世界。

最终的受捐人有权利以他喜欢的任何方式花钱,捐款人窥探、指导受捐人的生活,是极其不道德的。

以上是我自己的想法,没有和罗永浩、王小山及IAMV三位朋友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