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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二月 26, 2007

失望的噢撕卡

第79届奥斯卡金像奖完全获奖名单

噢撕卡让我失望了。我喜欢的《巴比塔》(Babel)只得了一个最佳配乐慰安奖。莱奥纳多在《无间道风云》和《血钻》里的表现比以前成熟了,一扫我对他在《泰坦尼克》里的厌恶之情,他应该发个最佳进步奖。但无间道风云》被评为最佳影片,我不承认。

其实,噢撕卡只是老外玩的一个商业游戏,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可我们有些导演总是眼巴巴地要挤进去,好象只有得奖了,才是得到肯定。老米国人的肯定就这么重要吗?对于那些听到国际化、全球化奖项就鸡巴软的太监来说,这就是他们的伟哥,虽然他们吃了也没吊用。

所以《满城尽带黄金奶》得个最佳服装提名,就已经鸡动得要在好莱坞星光大道上裸奔了,向全世界人民展示:“麻雀”虽小,功能俱全。

以下是奖项、获奖者及获奖影片
最佳影片:《
无间道风云》 The Departed
最佳导演: 马丁-西科塞斯 Martin Scorsese(《无间行者》 )
最佳男主角:弗雷斯特-惠特克 Forest Whitaker(《末代独裁》 The Last King Of Scotland)
最佳女主角:海伦-米伦 Helen Mirren(《女王》 The Queen)
最佳男配角:阿兰-阿金 Alan Arkin(《阳光小美女》 Little Miss Sunshine)
最佳女配角:珍妮弗-赫德森 Jennifer Hudson(《梦幻女郎》 Dreamgirls)
最佳动画长片:《快乐的大脚》 Happy Feet
最佳外语片:《窃听风暴》 The Life of Others
最佳化妆:《潘神的迷宫》 Pan’s Labyrinth
最佳配乐:古斯塔沃-桑托纳拉 Gustavo Santaolalla(《通天塔》 Babel)
最佳歌曲:《I Need to Wake Up》(《难以忽视的真相》 An Inconvenient Truth)
最佳动画短片:《丹麦诗人》 Danish Poet
最佳真人短片:《西岸故事》 West Bank Story
最佳音效剪辑:《硫磺岛的来信》 Letters from Iwo Jima
最佳音响效果:《梦幻女郎》 Dreamgirls
最佳视觉效果: 约翰-诺尔 John Knoll(《加勒比海盗2:聚魂棺》 Pirates of the Caribbean:
Dead Man Chest)
最佳改编剧本:威廉-莫纳汉 William Monahan(《无间道风云》 The Departed)
最佳原创剧本:《阳光小美女》 Little Miss Sunshine
最佳艺术指导:《潘神的迷宫》(Pan’s Labyrinth)
最佳摄影:《潘神的迷宫》 Pan’s Labyrinth
最佳服装设计:《绝代艳后》 Marie Antoinette
最佳剪辑:《无间道风云》 The Departed
最佳纪录片:《难以忽视的真相》 An Inconvenient Truth
最佳纪录短片:《颍州的孩子》 The Blood of Yingzhou District
终身成就奖:埃尼奥-莫里康内 Ennio Morricone

星期六, 一月 20, 2007

万夫莫敌

一直喜欢关于体育的电影,足球、拳击、田径、赛马、篮球等等。竞技体育重要的是要战胜对方,要发挥自己所有的力量,分析对方的弱点,以长击短,从而征服对手,站上最高的领奖台。但最重要的是战胜自己。一路上总会有不尽的险阻,会消沉、沮丧、胆怯、怀疑自己、退缩,可只要抱着坚定的信念,坚持到底,最终会取得成功。即使不是 NO.1,也是成功。

我看这类电影时,总能感动得一塌糊涂。它们大多在有个类似的模式。主人公开始默默无名,并不被大家看好,可他不屈服,努力奋斗,虽然一再受挫,也有过低落、放弃的想法,但还是坚持了下来,最后迎接他的只有胜利。

《万夫莫敌》,英文名《invincible》就是这样的一部电影。它和我看过的体育电影没有么不同,也是同样的结构,甚至还不如其它的。故事结构简单,手法老套,对白生硬,叙事苍白,实在算不上一部好电影。可我还是被它打动了。

故事取材于真人真事,发生在1976年的费城。主人公文斯·帕帕尔在工厂倒闭后去做了代课老师,还在酒吧里做兼职业,老婆嫌弃他穷,卷光家里的东西跑了。他一无所有,甚至连代课的工作也被取消了。在好友的鼓励下,他参加了一次费城老鹰队的公开招募,虽然他只有一年在高中打橄榄球的经验,可他最终入选了。最初,因为水平和经验所限,他受尽了别人的轻蔑,但他抱着坚定的信念,坚持了下来,最后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后来他赢得了象征美国橄榄球最高荣誉的超级碗杯。

一切看起来平淡无奇。可文斯·帕帕尔参加橄榄球队时已经30岁了!我已过30,我打过篮球,虽然只是大学的校队,不是什么职业球队,可我知道30岁再去和 20出头的小伙子去竞争会有多难。过了30,力量已经下降,耐力也差了,反应慢了,你明明判断到对方的下一个动作,可你就是赶不上他的速度,青春无敌啊!而且很容易受伤,恢复也慢。所以我可以体会到文斯·帕帕尔克服了多大的困难,他有多么大的勇气,他是多么的了不起。

有一句老话“30过后不学技”,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我33了,是不是学东西就比年轻人慢了,是不是我就这样永远落在后面?可这就是我的命运了吗?我不甘心。只要一息尚存,我就要不断学习,不断竞争,无畏的向前冲去,就象文斯·帕帕尔忍着伤痛,顶着冲撞,一次次跌倒,一次次爬起来,直到最后触地得分。

这是《万夫莫敌》给我的感动,只要有梦想,一切都不算迟。

星期三, 十一月 01, 2006

The Wind That Shakes The Barley

《The Wind That Shakes The Barley》,中文名有的叫《风吹稻浪》,有的叫《风吹麦浪》,我觉得后者较为妥当。从字面上来说,“Barley”中文译为“麦子、大麦”,而“稻谷”英文为“rice“;从气候上来说,爱尔兰属于温带海洋性气候,最冷的月份是1、2月,平均温度在4°C 到7°C之间。7、8月最温暖,气温在14°C到16°C。这种天气不适于稻谷生长,因此它的农作物主要是小麦、燕麦、土豆、甜菜,故而应该译作《风吹麦浪》。台湾版叫《吹动大麦的风》更加离谱,简直是我初中一年级的英语水平,不如译作《风——吹过麦子的风》还有点恶搞赵丽华的味道。

故事不多说了,讲的是1920年爱尔兰的两兄弟为了反抗英国的暴政,争取独立,而投入了当时残酷的斗争,在其中成长、分裂、献身。故事缓缓道来,没有什么煽情的地方,却不觉中黯然泪下。感觉人生的残酷,生命的渺小以及坚持的勇气和伟大。

片中Damien在被他的另一个兄弟处决前给他的妻子写了一封信,
I tried not to get into this war, and did, and now try to get out and can’t.


Strange creatures we are, even to ourselves.


I treasure every bit of you, body and soul, in these last few moments.


You once said you wanted your children to taste freedom, I pray for that day too, but I fear it will be longer than either of us have imagined.


Dan once told me something I have struggled with all this time. He said:“It’s easy to know what you’re against, quite another to know what you are for.”


I think now, I know, and it gives me strength.


大概的意思是:


我原想置身这场战争之外,却卷了进来,现在想脱身,已经不能。我们真是奇怪的造物,甚至对人自身来说也是。在这最后的时刻,我珍惜着你的每点每滴,灵魂身体的。你曾说你希望有一天你的孩子能尝到自由的味道,我也祈祷着那一天,但恐怕它比我们想像的要远。Dan曾经告诉我那些我为之一直奋斗的东西,他说:“知道你要反抗什么很容易,知道为什么要坚持却完全是另一回事。”我想现在我知道了,而它给我勇气。

导演的话说出了创作的信仰:“一旦我们敢于说出历史真相,也许我们就敢于说出当下的真相。”(If we dare to tell the truth about the past, perhaps we shall dare tell the truth about the present.)



我喜欢其中的一首歌,歌名就是《The Wind That Shakes The Barley》,这是爱尔兰诗人兼作曲家的罗伯特威尔乔伊斯(Robert Dwyer Joyce)所写的同名爱国民谣。

右键点击这里下载

歌词如下:
The Wind That Shakes The Barley
(Robert Dwyer Joyce)
I sat within the valley green
I sat me with my true love
My sad heart strove the two between
The old love and the new love
The old for her, the new that made me
Think on Ireland dearly
While soft the wind blew down the glen
And shook the golden barley

'Twas hard the woeful words to frame
To break the ties that bound us
But harder still to bear the shame
Of foreign chains around us
And so I said, "The mountain glen
I'll seek at morning early
And join the bold united men
While soft winds shake the barley"

While sad I kissed away her tears
My fond arms round her flinging
The foeman's shot burst on our ears
From out the wildwood ringing
A bullet pierced my true love's side
In life's young spring so early
And on my breast in blood she died
While soft winds shook the barley

But blood for blood without remorse
I've taken at Oulart Hollow
And laid my true love's clay cold corpse
Where I full soon may follow
As round her grave I wander drear
Noon, night and morning early
With breaking heart when e'er I hear
The wind that shakes the barley

星期二, 十月 24, 2006

《放逐》


《放逐》是杜琪峰拍的最新的一部电影。据说是1999年拍的《枪火》的后续篇。原先《枪火》里的那五大将除吕颂贤换成张家辉外,其余四人吴镇宇、黄秋生、 张耀扬、林雪尽数出马。最近几年在杜琪峰导的片子里出现的男角,如任达华、张兆辉、林家栋、任贤齐等基本都出动了,整个一“杜家班”,堪称超白金阵容。

故事发生在澳门回归前夕,张家辉枪击黑帮老大大飞哥(任达华饰)后和家人潜藏在澳门,任达华派出黄秋生和林雪去追杀,而吴镇宇和张耀扬也到了澳门保护辉。 五个人为了给辉的家人留点身后钱,接了单去杀澳门的另一黑帮老大林家栋,之后阴差阳错地发生了许多故事,最后,除了辉的老婆和孩子,没有一个人能幸免。

影片要表述的是江湖道义、友情、责任之间的矛盾冲突。这五个人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因为职责所在,黄林二人要杀死辉,他们要维护江湖的规矩,尽管心里很痛 苦;吴、张两人却是尽一切去保护自己的朋友,尽管这要冒着生命危险。因此他们也没有选择必要时杀死黄、林,虽然这也是他们的朋友。结果他们发现事情没有解 决的办法,只有放逐自己。他们不知道该往何去,该做什么,任何一个分叉口的决定,该往左走还是右走,要不要劫车,他们都要通过抛硬币来解决。当他们劫了一 吨的黄金准备逃往外地时,任达华打来电话说辉的家人在他手上,要他们立即出现。五个人愤怒了,这一次他们看也不看地把硬币砸入水中。最后是同归于尽的大结 局。

这部影片继承了杜琪峰贯有的独特的江湖理念和冷峻中带着黑色幽默的风格。是一部不错的打发时间的电影。但有的媒体把它说成是经典电影,我就不敢苟同了。

《放逐》只不过是杜琪峰对过往作品的一次重复。不论从剧情的设计上,人物性格的刻画上,还是江湖理念的表达上,都可以在他的旧片中找到痕迹。看惯了他的作 品的人,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典型的杜氏风格,也许一下子就会喜欢它。可什么菜吃多了,都会有点腻味,厨师得加点佐料或是改进下烹调方法才能招得客回头。几位 演员似乎越来越懒了,好象他们觉得绷着脸,穿上风衣,握着枪,摆个造型就是表演了,就他妈的牛逼了。他们也是在重复过去的作业。也有好看的地方,在诊所的 那场枪战就不错。杜琪峰在江湖理念的道义、友情、责任中又再加入了一点个人在现实中的无助和迷茫,也算是有点突破。

杜琪峰的黑帮电影在香港乃至整个世界都是独竖一帜的。由之前的《一个字头的诞生》到《枪火》再到《黑社会》系列,可以看到他的不断变化和进取。他努力在打 造他的“黑色世界”,他独到的理解,张弛有度的调控,精心设计的故事,使他成就了在黑帮警匪片的地位,至少在香港他是NO.1。他的很多片子叫好又叫座, 真的可以称之为经典。可在《放逐》中,它只能称之为对经典的重复,所以我只把它列入好看的电影。

期待杜琪峰在下一部电影中有新的突破。

PS:令人郁闷的是我看的是国语配音版,在结尾处出现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处理,就象《龙城岁月》的国语版结尾一样,而后者的粤语版是截然不同的。建议大家看粤语版的《放逐》。

香港瓶,美国酒。


长久以来,好莱坞作品一直是香港和亚洲电影模仿的榜样,很多作品换了个时间和空间就搬到电影里去,诚实的说,大多数东西不堪入目。随着全球化的日益发展和亚洲导演新势力的崛起,亚洲的电影受到了全世界越来越多的瞩目,有些电影被好莱坞买回去重新翻拍,香港的《无间道》就是其中的一部。

美国版的《无间道》名字叫《无间行者》,集中了一大批大牌明星,如杰克·尼克尔森(Jack Nicholson),马特·戴蒙(Matt Damon),里奥纳多·迪卡普里奥(Leonardo DiCaprio),马克·沃尔伯格(Mark Wahlberg),导演是鼎鼎有名的马丁·斯科赛斯 (Martin Scorsese)。可能是因为起源是来自中国,冥冥中受到了中国“一人一龙,一群成虫”的诅咒,那么多明星扎堆,反而都没有什么出彩。

故事的大体框架还是与香港版的《无间道》相似,只是表现人物性格上有很大差别。我一直认为象这种黑帮片的体裁,风格上应该是冷峻的。里面的人物应该是行动派而不是口头派,所以他们应该是做的多而话很少,尽可能的用镜头表达人物要说的话,即使说话也是必要的故事交待、人物性格剖析。这样就给观众一个紧凑、压抑、真实的感觉。

在《无间行者》里,里奥纳多饰演的卧底警察满嘴的脏话,整部电影里话说个不停。里奥纳多努力想表现一个卧底警察的精神痛苦、人格分裂,可他太浮了,有点直白,没有表达出人物内在的张力和爆发力,倒是有点象张牙舞爪。

马特·戴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演员,他在《心灵捕手》里的表演非常的棒,而那部电影是他和好朋友本.阿弗莱克一起写的剧本,他也算得上是个有头脑的人。在这部电影里,他饰演刘德华演的角色,在表演上他比里奥纳多好一点,可我觉得他也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他没有表现出人物对自身身分的迷惑和与命运的抗争,而他更象是个没有技术含量的只会泡妞的花花公子。

杰克·尼克尔森不用多介绍了,老牌的奥斯卡影帝,国外的媒体评论他是里面表现最好的,可以用精彩绝伦来形容。在我眼里,黑帮老大应该是个很有威严,富有个人魅力的人。可我看到的只是一个多疑、神经质、唠唠叨叨、披头散发的老头。

我的判断也许是因为我的先入为主,更有可能是两国的文化不同,因此导演对故事的理解也大不相同。

马丁·斯科赛斯在里面加入了一段两个男主角和一个女心理医生(身分相当于陈慧琳和郑秀文的混合体。天啊!)的感情戏。导演是想通过增加情感的戏份来帮助观众挖掘人物的内心,可显得太牵强了,也减慢了影片的节奏,使得一个精彩的故事流于模式化、平庸化。在一些细节上也处理不好,在交易的那一场戏,竟然没有要求上交手机,也许是老大觉得,虽然我们是黑社会,也要讲人权。黄秋生和梁朝伟互通摩斯密码的桥段在这里没有用上,难倒就想不出其他路子了吗?好莱坞的想象力就如此贫乏了吗?也许吧,所以他们在电影里加上中国政府找黑帮买偷来的电脑芯片。香港版里,黄秋生和曾志伟在警局里那场火花四溅的对手戏,让人看到了两个对手间的不同的性格,一个冷静,一个嚣张。在美国版式里却变成了警察在路边的一次虚张声势的恐吓。导演给人物的台词太多了,应该用镜头去推动故事,而不是用一堆可有可无的废话。

在我看来这部电影浮夸、松弛、过度表演,人物呆滞,情节牵强,149分钟的电影过了90分钟我才稍微提起点精神,没再打盹。如果不想浪费时间的话,换另一部电影看吧;如果你只是想打发时间的话,换另一部电影看吧。

《教父》做为多年前的经典,如今在美国已经没有人欣赏了,也许是导演们不想重复过去的演绎方式,他们在寻找新的突破。也许是我的怀旧和落伍,我欣赏的黑帮片是冷峻的、黑色的、紧凑的、张驰有度的、带有宿命感的,杜琪峰的作品就很有味道。美国人应该重拍他的作品。

可也许中国的黑帮片就只能植根于中国的土壤,就象晏子说的“桔生于南为桔,生于北为枳”。不深刻理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根源,以为随便拿了瓶子回去加入自己的酒就一定好卖,那未免太天真了。殊不知这酒和瓶子是相得益彰,少了哪一个,味道就不对了。